中医药非遗:传承保护是基础 守正创新是方向

“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为了更好的转化与发展,只有实现中医药非遗的更有效转化与发展,才能实现可持续、真正的保护。比如,努力构建合作开发平台,推动建设献方者(持有人)、企业和国家三者共赢的利益分享机制,促进民间验方秘方的保护利用,这是中医药非遗保护、转化和发展的有效途经之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中医药委员会会长曹洪欣日前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不久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中医药委员会(简称“中医药委员会”)在京成立。成立大会上,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中医科学院原院长、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医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代表性传承人曹洪欣,当选中医药委员会会长。他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对于中医药非遗而言,传承保护是基础,守正创新是方向。

调动各方积极性 发挥纽带桥梁作用

据介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中医药委员会委员,以国家级、省级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主,汇集热爱中医药非遗工作的专家学者,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医药教育、医疗、科技、产业与文化等单位以及藏、蒙、维、傣、壮、苗、哈、回、彝等少数民族医药工作者,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中医药非遗项目传承人是中医药非遗事业发展的基石,中医药委员会是中医药非遗传承人的‘家’,要团结全国中医药非遗传承人,加强沟通,畅通渠道,发挥委员作用,反映委员困难与诉求,维护委员合法权益,努力让‘家人’更有尊严、科学有序地开展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与利用。”曹洪欣表示。

他指出,保护单位是非遗传承的重要载体,负责制定并落实项目保护计划和措施,对中医药非遗的传承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高等院校是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医疗机构是中医药非遗传承、传播的有效载体,中医药非遗项目有助于医疗机构打造特色专科,提升诊疗水平,委员会将加强组织、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非遗项目落实,拓宽中医药非遗人才培养途径,加强科技创新合作,为发掘非遗项目精华构建平台,培育成果,推进转化,使中医药非遗项目传承创新有突破,提高中医药非遗服务民众健康的贡献度。

曹洪欣表示,还要充分调动有关企业的积极性。一方面发挥非遗企业弘扬中医药非遗项目与产品的作用,另一方面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推进中医药非遗项目与产品产业化,按国家有关政策,推进优质企业参与中医药非遗项目在养生养老、医疗保健、康复与文化产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动中医药非遗保护与利用为健康中国做贡献。

保护是根基 转化发展是动力与源泉

曹洪欣认为,对中医药非遗而言,保护、转化与发展是有机联系的整体,相辅相成,保护是转化与发展的根基,转化与发展又是保护的动力与源泉。“保护是为了更好地转化与发展,只有在更有效地转化与发展中,才能实现可持续、真正的保护。”他说。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满足人们认知世界、认知历史、认知特色文化的需求,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随着时代变迁、岁月流逝,对具有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不注重保护,消失的文化与文明难以再生,将产生不可弥补的巨大损失。中医药非遗,更是如此!”曹洪欣说。

曹洪欣介绍,在保护方面,中医药委员会将组织开展中医药非遗项目调研,理清中医药非遗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保护策略建议;组织挖掘和整理中医药非遗技术、方法与典籍;探索完善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传承人培养模式与考核方式;积极支持中医药项目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世界记忆名录及国家各级非遗名录体系等。

在转化方面,中医药委员会将围绕中医药非遗蕴含的理念知识、技术方法整理研究,使之更加系统完整;立足传统,融合现代,把中医药非遗项目转化为民众能够用得上、用得好的健康实践与产品;用民众易于接受的现代语言、现代方式、现代手段进行阐释和表达;推动中医药非遗项目成果转化,将优秀的中医药非遗方法与技术,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向社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发展方面,中医药委员会将积极协调企业、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构建中医药非遗产业链、服务链、创新链生态,完善中医药非遗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模式;探索中医药非遗与养生旅游融合发展模式,促进养生旅游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医药非遗品牌建设,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品牌竞争力的高质量品牌等。

推动建设利益分享机制促进民间验方秘方保护利用

2019年10月20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研究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有观点认为,对于中医药而言,应建立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互相补充、协调发展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体系。

对此,曹洪欣认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有它的特殊性,保护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传承、发掘与利用,另一方面有利于不断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同时促进传统与现代融合,助力中医药走向世界,为人类健康服务。”

他强调,中医药委员会将组织考察调研,发挥中医药非遗专家学者的作用,结合非遗保护特点与中医药历史现状,深入研究,组织论证,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为制定中医药非遗中长期发展战略奠定基础。

此外,《意见》还提出,收集筛选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建立合作开发和利益分享机制。

曹洪欣表示,“针对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艺方法,中医药委员会将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专题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科学研究等方式进行收集、整理、筛选、审核,力争形成中医药非遗项目特色技术、方药名录,有效服务于民众健康。”

“同时努力构建合作开发平台,推动建设献方者(持有人)、企业和国家三者共赢的利益分享机制,促进中医药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切实保障献方者、持有人的知识权益。”曹洪欣说,将积极构建激励制约机制,秉持公平互利、合理份额、鼓励开发的原则,平衡多方利益,发挥委员会的协调、监督作用,为非遗项目、产品服务民众健康贡献力量。